名詞解釋

行政法人
對該解釋提建議
適用之法領域:行政
在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,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,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設立的公法人(行政法人法第2條)。行政法人是具有權利能力的一種行政主體,目的在於透過企業經營管理的精神進行運作,並藉由人事財務上的獨立,提升其達成行政任務的效率和品質。
例如:國家運動訓練中心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、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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