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詞解釋

適用之法領域:刑事
二個或二個以上之行為者,彼此相互對立之意思經合致而成立之犯罪,如賄賂、賭博、重婚等罪均屬之,因行為者各有其目的,各就其行為負責,彼此間無所謂犯意之聯絡,故不成立教唆、幫助犯或共同正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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