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詞解釋

微罪不舉
對該解釋提建議
適用之法領域:刑事
指檢察官依其偵查所得之證據,認為被告有犯罪嫌疑,並具備訴訟條件及處罰條件,但情節輕微,顯然可以憫恕,則檢察官可認為不起訴更適當,而做出不起訴處分。(刑事訴訟法第253條規定:第376條所規定之案件,檢察官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,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,得為不起訴之處分。)

本解釋內容僅供參考,不拘束個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