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詞解釋

停止審判
對該解釋提建議
適用之法領域:刑事
審判的停止是指審判開始前或審判開始後,因具有法定的原因,而暫時停止審判的開始或審判的繼續進行。例如:被告某甲於審判中因疾病不能到庭者,於其回復前,應停止審判。蓋因被告係訴訟主體之一,復為法院確定刑罰權之有無及其範圍之對象,倘被告因病或心神喪失,自無從有效地為各種訴訟行為為自己防禦,對被告於訴訟中所有享有之公正程序權自難無礙,故審判程序必須於其回復前停止。

本解釋內容僅供參考,不拘束個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