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詞解釋

適用之法領域:刑事
勘驗是刑事訴訟上一種調查證據之方式,作勘驗的人純粹以五官去感知物的存在和狀態的過程,例如檢察官到犯罪現場單純地看或聽聞犯罪現場的狀況。勘驗通常會做成勘驗筆錄,在遇到一些難以扣押而於法院提出的證據時(例如體積過大或保存不易),通常也會以勘驗筆錄作為證據讓法官知道。

適用之法領域:行政
以人的五官知覺直接查驗標的物之證據方法。

適用之法領域:家事
一種調查證據的方式,指用五官去感受覺知物的存在和狀態的過程,例如檢察官到犯罪現場單純地看或聽聞犯罪現場的狀況。勘驗通常會做成勘驗筆錄,在遇到一些難以扣押而需要在法院提出的證據時(例如體積過大或保存不易),通常也會用勘驗筆錄作為證據提出(參考維基百科)。

適用之法領域:民事
訴訟進行中,法院調查證據的一種方式。指勘驗人純粹以五官去感知物的存在和狀態的過程。例如:在交通事故事件,法官到現場查看車禍現場紅綠燈變換、幹支線道等狀況。

本解釋內容僅供參考,不拘束個案